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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国家质检总局8月28日发布膜式燃气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一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共检查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重庆、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38家公司制造的38种膜式燃气表产品。根据《膜式煤气表》GB/T6968-1997、《IC卡膜式燃气表》CJ/T112-2008的要求,对膜式燃气表产品的符号和铭牌、结构、指示设备和测验元件、密封性、根本差错、总压力丢失、剩下气量缺乏、误操作、燃气预购气量及用气操控、数据坚持与康复、气量累积等11个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金坛市天坛燃气具有限公司的一批次产品根本差错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商标为“天坛”,规格型号为“CG-L-G2.5”,生产日期(批号)为“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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